概述一下犹太教、基督教和《圣经》里的救赎范式。
犹太教的救赎范式包括:
- 通过出生权或加入出生权(割礼)被纳入犹太民族。
- 个人遵守妥拉,重点是那些被解释为出生权标记的诫命。
- 通过个人的功劳来弥补过失。
- 通过父辈的功绩来弥补过失。
在犹太教范式中,使徒保罗所说的”律法的功劳“(希腊文 ἔργων νόμου,ergon nomou,又译“行律法”)是指那些允许一个人加入犹太民族的出生权或留在其中的特殊戒律。用自己的功劳来抵消过失;若一个人自己的功劳不够,用父辈的功绩(זְכוּת אַבוֹת,z’chut avot)来抵消过失。
基督教的救赎范式包括:
- 因预定而被纳入得救者之列。
- 相信正确的教义。
- 若信仰导致善行,确认信仰正确。
- 以基督的功绩弥补个人的过失。
在基督教的救赎范式中,”律法的功劳“被视为“律法主义”(即通过行为得到拯救的教义,与通过恩典得救相区别)。加入基督教是因人得知自己被拣选,通过了解正确的教义而意识到自己确被拣选,透过挪用基督的功绩而使人单纯的信被“归算为义”。
《圣经》的救赎的范式是:
- 通过基督和其父上帝的宽恕而被纳入以色列盟约中,上帝赐基督作为我们免死的赎价,这是基督对盟约的信实和忠诚。
- 我们对基督信实的的忠诚回应:承诺忠诚于基督(君王)和遵守他的诫命。
在《圣经》的救赎范式中,”律法的功劳“正是“律法主义”(这与基督教的观点类似)。但根据《圣经》,罪绝不是通过转移功绩来处理的,而是通过人的悔改和上帝对罪的赦免(即免除人去偿还罪债),因真正的宽恕是对罪债的绝对取消。事实上,基督并未替我们偿还罪债,而是为我们作了赎价,使人摆脱了罪的奴役,并能切实行出义行。人的“义”是忠于国王基督,遵守他的法律和条例,这是真正的义,而不是法律上的虚构(如义的完全归算,因这将在未来发生,参见 罗4:24,加5:5)。
少数人已意识到《圣经》的教导,尽管他们周围的大多数基督教教徒对改革的教义口惠而实不至,他们的传道者也一直在宣讲这些教义。但我们必须走出基督教(和犹太教),不与所有那些错误的教导同流合污。
Παύλος编译自但以理·格里格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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