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大国王乌西雅或亚撒利雅(约公元前785-734年在位)在战争、贸易、外交、农业和工程方面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他的两个名字עזיה(Uzziah)和עזריה(Azariah)的意思接近于“Yah(YHWH的缩写)是力量”和“Yah帮助”。经文的叙述将这些涵义与他统治时的历史事件联系起来:“YHWH帮助他……因为他得了非常的帮助,[直到他]甚是强盛。”(代下26:7, 15)。新亚述帝国的皇帝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公元前745-727年在位)的年谱中提到“犹大地的亚撒利雅”是一个敌对军事联盟的首领。

然而,乌西雅王遭受的戏剧性衰落是因为一件与政治权力无关的事件:香。经文中的叙述继续:“他既强盛,就心高气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YHWH他的神,进YHWH的殿,要在香坛上烧香。”(代下26:16)当王受到圣殿职员(“祭司”)的阻挡后却仍不退下时,YHWH立即用“大麻风”(צָרַעַת,tsaraat; 可涵盖各种皮肤病,其实与麻风病无关,特指一种礼仪上不洁净的状态)击打他。这使他“与YHWH的殿隔绝”。(代下26:17-21;参照 利13-14章)

为什么乌西雅王试图向YHWH烧香是如此严重的罪行?为什么他那么迫切地想烧香,以至于在遭到阻挡时“发怒”(代下26:19)?

古代以色列/犹大的统治体系包含我们如今所称为的“分权”。以色列的“宪法”,正如妥拉(YHWH的指示-律法)和后来的法令所规定的,为国王、先知、祭司(和利未人)、审判官(和长老)以及百姓提供了分别的活动范围。允许国王做的事,大家不许做;吩咐祭司做的事,禁止他人做。连国王也要服从宪法;实际上,他有义务为自己抄录一本妥拉,学习并谨守遵行。(申17:18-20)

乌西雅王试图通过进入圣所中烧香的行为将自己置于律法之上,为自己夺取“宪法外”的权力和权威。圣殿职员抵制这一政变,捍卫只有亚伦的子孙可以合法地在香坛上烧香的规条。(参见出30:1-9,民3:10;民16章,来5:4)

乌西雅的故事与更著名的大卫和所罗门的案例相似。这些国王经历了因YHWH的眷顾而取得的非凡成就之后,也犯下了悖逆YHWH的罪行。(参见撒下12:7-12,代上11:1-14)此外,乌西雅心中的傲慢能与“晨星”想要与至上者同等的野心和狂妄相提并论。(赛14:12-15)同样,在第二圣殿时期刚刚结束时,《犹大书》描述了对“不守本位”的灵性活物(天使)的刑罚(犹1:6)。烧香之前,最好先检查一下宪法!

以赛亚·格鲁伯博士发表于2018年9月11日

翻译:Καλυψώ|校对:Παύλος

阅读原文:The Power and Danger of Incense

题图版权归于Jeremy Park, CC BY 4.0, via Bible Scen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