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与“同性性行为”的概念不同,前者指人仅对与自己相同性别的个体产生情感吸引、性吸引以及与之建立亲密关系和性关系的情形;后者指非同性恋者在特定情境下进行同性性行为。《圣经》涉及同性恋/同性性行为的经文共有7处(旧约4处,新约3处),我们分别看看它们在说什么。
《塔纳赫》(תנ״ך, tanakh,所谓“旧约”)直接提及男子间发生性行为的经文有4处:
1)创19:4-5(所多玛全城的男人要强奸两位天使)
2)士19:22(基比亚人要与利未人交合)
3)利18:22(男人不得与男人苟合)
4)利20:13(男人与男人苟合必被治死)
所多玛的罪恶(创19和士19)
导致所多玛城被YHWH毁灭的罪恶与“ 男性同性恋”无关。据《以西结书》记述,他们的罪孽是“心骄气傲,粮食饱足,大享安逸,并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狂傲,在YHWH面前行可憎的事”。(结16:49-50)
著名犹太拉比摩西·本·那贺蒙(1194–1270,常称纳贺蒙尼德)教导说,所多玛人罪恶与性欲或性取向无关,而是侵犯、羞辱、驱逐客旅,为避免与客旅分享他们的丰富。弥赛亚也指出,他们的罪恶在于不接待客旅(太10:15)。因此,将所多玛与“鸡奸”(英文Sodom/Sodomy,即所多玛)行为联系起来是误导的。
同样地,按《士师记》19章的上下文,基比亚的人罪恶行为与所多玛人同属一类。
利未记的禁令(利18和20)
《利未记》18:22和20:13两处的希伯来文表述基本一致:
וְאֶת-זָכָר לֹא תִשְׁכַּב מִשְׁכְּבֵי אִשָּׁה תּוֹעֵבָה הִוא
v’et-zachar lo teeshkav meeshk’vei eeshah toevah hee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苟合]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和合本)
若按以上中文翻译,黑体部分“像与女人[苟合]一样”并未出现在希伯来原文中(如 כּמִשְׁכַּב),而此处原文是 מִשְׁכְּבֵי(meeshk’vei,名词,阳性,双数,附属形式),它在《塔纳赫》中出现过3次,除《利未记》的这两次之外,首次出现是在《创世纪》49:4,在那里被译为“……的床”(“床”的双数形式指“双人床”),描述的是流便上了他“父亲的床”(即他父雅各与其妾辟拉的双人床),以此指代流便与雅各的妾辟拉行淫的行为(创35:22)。照此译法,《利未记》18:22和20:13的变通译法是:“不可在女人的床上与男人苟合,这本是可憎恶的。”
若以上变通的译法成立,“女人的床”(מִשְׁכְּבֵי 很可能是双数 מִשְׁכְּבָיִם 的附属形式)指女人与其男人(丈夫)的双人床,即指代与女人同寝一床的的丈夫发生的同性性行为,因此,《利未记》似乎禁止的是男人与已婚女子的丈夫同寝,以保护婚姻家庭关系免受破坏。一种合理的逻辑是,男人与已婚女子行淫被禁止(参见 利18:20和20:10),男人与已婚女子的丈夫的性关系亦被禁止。
在新约部分,使徒保罗的书信中谈及“同性性行为”(而非“同性恋”)有3处:
1)罗1:26-27
2)林前6:9
3)提前1:10
罗马书1:26-17
这两句的中文翻译如下:
“26因此,YHWH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27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1:26-17)
需留意的是:
- 从几个动词(放纵、变为、弃了、贪恋)可清楚看出,保罗所谴责的这些人显然有异性恋的能力(或已婚者),却选择从事同性性行为。与此相反,同性恋者没有这个选择能力,因他(她)们的性倾向是固定的,无法或难以改变。
- “顺性的用处”(希腊语φυσικὴν χρῆσιν, physiken chresin)在使徒保罗的时代(公元一世纪)的哲学语境中指有节制地使用性行为,而违背“顺性用处”的行为(即“逆性用处”)指因情欲驱动的行为,这个短语涵义并非在强调只有男女之间的性行为才是造物主所设计的自然标准。
- 保罗所谴责的性行为在当时的道德背景下是因“情欲”、“欲火”和“贪恋”驱使的“逆性”(无节制)、“可羞耻”的“妄为”,这些形容词在当时的希腊文化背景中通常是对一种过度的、滥用的性爱(ἔρως, eros)属性的描述,并未指一对一的恋爱关系中的情爱。
从上下文可知,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谈到人对造物主没有荣耀和感谢,转而顺着自己的情欲行污秽和羞耻的事,包括沉迷于过度的同性性行为等;保罗在此没有谈及人的性倾向问题以及同性之间发生的排他性的恋爱/亲密关系。
林前(6:9)和提前(1:10)
在这两份书信的相关段落中,保罗提及了一系列“不义”和“不法”的行为,对于其中涉及性行为的两个希腊词(μαλακός和ἀρσενοκοίτης)的涵义,历来在学术界讨论颇多,理解不一。
根据一世纪若干文献对这两个词的使用语境,可合理推断μαλακός(malakos, 原译为“作娈童的”)指缺乏自我节制的行为(包括对性和食物等无节制的行为)。
ἀρσενοκοίτης(arsenokites, 原译为“亲男色的”)是保罗自己发明的组合词(ἀρσενο + κοῖται,男人+床),可能指男子亲娈童的行为,也可能是指《利未记》18:22(和20:13)所禁止的男性之间破坏婚姻的性行为。
结论
《圣经》对于婚姻的定义相当明确,指一男一女之间终生的圣约关系(创2:18, 24)。但《圣经》的旧约和新约部分均没有涉及我们当代所关心的“同性恋”问题(即由性倾向决定的成人之间合意的、排他的、稳定的恋爱关系)。《利未记》禁止的是男人与已婚女子的丈夫发生性关系,以保护婚姻家庭关系免受破坏。在新约中,使徒保罗的三份书信中亦没有谈及“同性恋”问题,而是在谴责异性恋者在情欲支配下所选择的无节制的同性性行为和亲娈童的行为。
参考文献:
1. 傅约翰,《简明古代希伯来文词法、语法、句法》, 第一版, 中国戏剧出版社, 2006
2. Fredrickson, David, “Natural and Unnatural Use in Rom. 1:24-27: Paul and the Philosophic Critique of Eros”, Homosexuality, Science, and the “Plain Sense” of Scripture, W.B. Eerdmans Pub, 2000
3. Harward, Tember. “Ἀρσενοκοῖται–Paul’s Meaning Is Crystal Clear.” BEACON, BEACON, 12 Aug. 2022, https://www.beaconssaministry.org/musings-of-a-queer-saint/arsenokoitai-pauls-meaning-is-clear
4. Janicki, Toby, The Way of Life: The Rediscovered Teachings of the Twelve Jewish Apostles to the Gentiles, Vine of David, 2017
5. Joosten, Jan, “A New Interpretation of Leviticus 18:22 (Par. 20:13) and Its Ethical Implications”, The Journal of Theological Studies, vol. 71, no. 1, Apr. 2020
6. Vines, Matthew, God and the Gay Christian, Convergent Books, 2014
Παύλος 写于2022年8月25日(2023年5月16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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