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太福音》5章20节里,耶稣告诫他的门徒:“……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然而,耶稣所说的“义”到底是什么意思?

希腊单词 δικαιοσύνη(dikaiosune)对应了《希伯来圣经》中的 צְדָקָה(tzedakah),被译为“义”,指合乎上帝律法的道德行为。

例如,《诗篇》的一位作者写道:“耶和华啊,求你按我的义判断我。”(诗7:8)。 诗人在此请求上帝根据他对妥拉的诫命的忠实地服从来评判他。

在使徒保罗的书信中,“义”是圣灵在末世时的一件礼物(译者注:指上帝的义或司法,即因基督的信实而导致上帝对罪人的赦免,目的是使罪人在圣灵的带领下产生对基督的忠诚或“义行”,这是“因信称义”的原意),但这不完全是耶稣在《马太福音》中使用该术语的方式(译者注:基督指的是人的义,即《申命记》6:25中的意思)。  “行义”意味着遵守诫命,而“犯罪”是指违背诫命。 因此,“成义”意味着遵守妥拉。 但是耶稣的门徒如何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呢? 毕竟,耶稣认可他的对手事实上相当有“义”行。

为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了解在第二圣殿时期的犹太文化中,问题不在于你是否遵守妥拉,而在于你是否正确地遵守妥拉。 像耶稣一样,昆兰地区的犹太人也拒绝法利赛人对妥拉的解释。 他们鄙视法利赛人并将其称为 דורשי החלקות(dorshey hach​​alaqot)– 字面意思是“圆滑之物的追寻者”(4Q169;CD 1:18)。 这是对 דורשי ההלכות(dorshey haha​​lachot)“行路方式的追寻者”表述的文字游戏。 在希伯来语中,הֲלָכָה(halachah)一词的意思是“行路方式”,指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妥拉的实践,而对法利赛人的妥协折衷做法所用的词是 hachlakah(在发音上故意与之极其相似), 指被“抛光/磨为圆滑”之物。

那个时代,并非全体犹太人都认同“义”的含义。 耶稣的跟随者要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行 צְדָקָה(tzedakah),意思是要遵循对妥拉的正确的解释,换句话说是弥赛亚对妥拉的权威诠释。 因而正如诗篇作者所说,我们将按照上帝的律法而活出我们的生命。

作者简介:诺埃尔·拉比诺维茨在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的南部神学院的获得新约研究博士学位。 他曾在纽约市国王学院担任新约研究副教授十年。拉比诺维茨博士的学术聚焦在《马太福音》及其一世纪时期以色列地的犹太社区。 拉比诺维茨还试图将他的圣经研究与当代问题相结合,比如以巴冲突和神学上的取代主义问题。

诺埃尔·拉比诺维茨写于2017年4月9日

翻译:Λίλια |校对:Παύλος

阅读原文:Righteousness According to Yeshua

题图版权归于Ephraim Moses Lilien, 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