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谈到这个时代的安息日时,由于基督徒守安息日的做法实质上已被废除,我们很容易轻看全面遵守安息日的热忱渴望,认为它是犹太律法主义倾向的结果。然而,重点要看到,该著作的作者认为违背安息日只是揭示真正问题的一个表面问题,因它隐藏着一颗违背盟约者不忠信的心。守安息日的行为并非表现为枯燥的律法主义式的顺从,而是被赎之心的圣洁义务:“他们在这日要守安息,他们不应在他们内心的错误中离弃之。”

我们所知的《禧年书》是一本次经,在昆兰的死海古卷被发现之前,它见于完整的埃塞俄比亚语译本和部分希腊语、拉丁语和叙利亚语/亚兰语的译本中 [1]。《禧年书》完全以希伯来语写成,后被译为希腊语,又从希腊语译成埃塞俄比亚语,也只有埃塞俄比亚语译本是完整的。[2] 在五个昆兰洞穴中所发现的大批基本上是碎片的文献,才首次浮现其希伯来原文。根据 Lane,这部著作是以一个米德拉什的解经方式来重述《创世记》(和《出埃及记》起始部分)的故事,并以天使向摩西传达启示的形式呈现。[3] Nickelsburg 指出《禧年书》是《创世记》第1章到《出埃及记》12章的广泛阐述。[4] Vanderkam 简要概括该书的一般内容:

该启示证明是对《创世记》第1章到《出埃及记》第20章素材的一个经大量编辑的重述,均按时间顺序排列,它将时间分为若干单元,每一个单元为49年(禧年),即由“七个七年”所构成。[5]

其作者的目的是捍卫犹太教以对抗希腊文化对其瓦解之影响,而他做此事的各种方式将在下面讨论。根据弗格森的说法,在《禧年书》中最经常和强烈反对的罪[6] 是偶像崇拜、淫乱和吃血。[7]

总结要点:

首先,安息日的天上起源被确认不仅在是上帝吩咐这个诫命的意义上,而且也因为守安息日是天上的生命本身的核心(2:17-19; 6:30b-31)。

其次,安息日作为一个立约的记号而来。上帝从万民中拣选以色列并吩咐她守安息日。因为耶和华已使他们分别为圣,以色列和安息日就永远结合在一起。(2:19-22)。

第三,无论何人违反安息日或以任何形式亵渎它都应被执行死刑(2:26; 50:13b)。

第四,守安息日主要并非外在和肤浅的特征,而是一个内心的责任(2:28-29)。

第五,守安息日不能有任何人的发明,而要完全地、无任何妥协地或规避地得以遵守(2:29-30)。

第六,每周安息日优于以色列的任何节期。安息日,作为以色列所有节期中最大的,不可因以色列上帝所吩咐的其它节期活动而变得黯然失色。节期不能取代安息日。成全这个命令的唯一途径是:按照天上的364天的年历为生活安排次序(6:32-33)。

第七,安息日禁止性生活、思考或谈论任何商业活动或甚至汲水(50:8-10)。禁止清单还包括旅行、耕种、生火、骑在任何动物上、袭击或杀生、捕捉活物、禁食或发起战争(50:12b-13a)。

第八,守安息日是以喜乐和满足为特征的(50:10a)。

第九,唯独在圣殿的敬拜优于守安息日(50:10b-12a)。

这里要参考一些文本单元:

《禧年书》2:17-36

为了学习之目的,此段可划分为几个部分。首先,在2章17-19a中肯定了守安息日的天上的起源,并讨论了要守天上的安息日。耶和华以及与祂同在的众天使持续地谨守安息日的做法。天使们向以色列确认,

祂曾吩咐我们在天上和地上守安息日。

正如在天上守安息日所显明的那样,妥拉的至高性的教义在这段经文中得到应用,就像在许多其他经文中应用一样。

其次,在2章19b-21a中以色列被确立为在万族中被拣选的。拣选以色列以及将以色列与地上所有其他民族的相分别看似是第二圣殿文学中一个反复重现的主题,尤其是在《禧年书》中的此处。这里引述造物主的话说:

看哪,我要从万民中分别一族归我,他们要守安息日。

盟约拣选是本书中所记述的任何事物或以任何方式来推断事物的根基。我们的作者故意在以色列和安息日之间勾勒出平行线。耶和华已赐福并使以色列和安息日都成圣;因此,守安息日是以色列的圣洁被标记的一种方式。

第三,在2章21b-22a中安息日作为立约的记号被呈现,回到2章17节。在这拣选盟约的背景下,我们认识到安息日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诫命。它既是一个诫命,也是以色列与她的上帝之间特殊的、盟约关系的一个记号:

于是祂在其中创造了一个记号,他们应该据此遵守安息日。

严格遵守这个诫命等同于向颁布它的上帝的热忱承诺。我们将在后面更详细地看到这点。 作者竭尽全力地确立以色列与他们的上帝的立约关系是本著作的重点。在其他一些犹太著作中,安息日是仅在耶和华与以色列之间的一种“私事”的想法更加清晰。或许能说明这种排他性的最为激进的思想是,愿守安息日的那些外邦人这么做其实是犯了奸淫,因为只有以色列是耶和华的新娘。[8] 根据 Doering 的观点,《禧年书》中这种排他性与讲希腊语的散居犹太人的著作有很大的不同,后者经常强调包容性和共性,正如亚里斯多布鲁斯(《残片》5)、斐洛(《根据摩西的创世记》89-128;《摩西生平》2:21)和约瑟夫斯(《犹太古史》2:282)[9]所主张的。

第四,在第2章22b至23节中给出了未来教义的一个暗示:希伯来语来自天上。这出现在《禧年书》的其他部分,确立以色列与神圣渊源(创造和盟约)的联系,连接起历代的忠信之人,以及耶和华藉希伯来语的22个字母所造之物的种类:

从亚当到雅各,有二十二位人类的首领,到了第七天祂就造了二十二类工作。

第五,强调了违反安息日的严厉的刑罚。从我们的笔者的立场,只有完全地遵守以色列上帝的妥拉标准会才能确保耶和华对以色列的信实。当然,这种严格性需在赐给以色列的重大特权、伟大拣选和显著神迹的背景下才能理解。所以,无视这些伟大之事应受到一个恰当的纪律处分:

无论何人在这日作任何工都要死,亵渎它的必定死。

第六,在2章28-29a中,显然违背这条诫命是一个有关内心的问题。当我们在这个时代读到安息日时,当基督徒持守安息日的做法实质上已被废除时,我们很容易轻看全面遵守安息日的热忱渴望,认为这是由犹太律法主义倾向的结果。然而,重点要看到,我们的作者认为违背安息日只是揭示出真正难题的一个表面问题,它藏在违约者不忠信的心中。守安息日的行为并非是表现为枯燥的律法主义式的顺从,而是作为被赎之心的圣洁的义务:

在这日他们要守安息,而且他们不应因他们内心的错误而离弃它(安息日)。

第七,在第2章29b至30a中吩咐了毫不妥协地履行诫命。《禧年书》对于更方便守安息日的 Erub(译者注:指在犹太律法中规定的放宽古人在安息日中对人与物品移动的严格限制的一种做法,让律法来顺应日常生活的需要)的架构一无所知,它是在《塔古姆》成书时期发展而来的一种做法。[10] 因此,我们在本书中看见完全顺服以色列上帝的律例的一个毫不妥协的呼召,特别是安息日的律例:

在这日不要从他们的门带进来或带出去任何重负,那是在第六日他们在其居所尚未为自己预备好的。

第八,在第2章30-36节中我们得到本章的一个简要小结,引述了该诫命的古老和天上的本源,并强调耶和华选民的后代应该世代相传以色列的盟约特权:

在任何血肉之躯知晓在这日在地上要守安息日之前,我们曾在天上守安息日。万有的创造者赐福它,但祂并未将万民和万族分别为圣去守安息日,而唯有以色列……这个律法和见证赐给以色列的后代作为他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严格遵守以色列的上帝之律法的原因是什么?这是因为天上的会众在以色列被命令加入这个会众之前早已承诺如此执行。

《禧年书》6:30-38
在这第二章节中,为组织素材之目的,我将再一次根据逻辑间隔来划分内容。首先,在第6章30a至38节中设立了天上的起源:

因此它被刻在天上的法版上。以致于(这个诫命)不会在任何一年中或年复一年中被忽略。

正如摩西的帐幕的有效性是通过它在天上的原样设立的(来8:5),所以这个364天的地上的年历乃因它在天上的起源应被谨守。在此部分再次阐述并验证了律法至上的概念。

第二,在第6章32-33a中列出全年的天数。Wintermute 在此再次有所帮助:作者相信在某个特定时期有一个固有的神学上的价值。与现代人不同,他并没有将自己局限于定量测量或从一个随意起点开始数算天数。对他而言,这些日子在质上依据他们的圣洁性来区分。有些日子为圣,其他为俗。[11] 这些节期均未与安息日重合:

他们根据这种推算来遵守年份,即三百六十四天,并且(这些)构成一整年,他们将不会以它的日子和节期来干扰其时间。

安息日作为以色列所有节期中最大的,不得因以色列上帝所吩咐的其他节日活动而变得黯然失色。严格遵守律法只是意味着所有的诫命都要得到遵守。同一天庆祝安息日和节期是试图“一石二鸟”。鉴于律法的本质和盟约之人的历史,这完全是不可接受的。

第三,第6章33-38节列出了遵循误算的天数而产生的巨大代价之后果:

他们会扰乱他们的季节,并且这些年份会从这个(次序)中离开本位……以色列的所有后代……将忘却月朔、季节和安息日。

忘却耶和华的圣日等同于“顺从外邦人的谬误和无知来效仿外邦人的节日”。

《禧年书》50:8-13
第三点也是最后的一个主要章节再次强调了以色列的上帝的盟约拣选。但它并不只是简单重申这个事实,而是继续阐明究竟什么构成了干犯安息日。

首先,在这里所谈到的这个最后章节中,我们的作者在第50章8-10a中描绘了一些在安息日被禁止的工作,包括禁止性生活、谈生意和汲水。[12]

无论何人亵渎那日,无论何人与(他的)妻子同房,或无论何人说他要在那日做什么,他在这日会外出去做任何买卖:无论何人在这日汲水,是他在第六日未为自己预备的。

如果在安息日做世俗之事,律法在人类生活中就不可能成为至高的。所有的日子都是耶和华的,但是安息日系一个特殊的认可印记。这是自律的日子,为要建立对上帝供应的信靠,每周一次地确认:以色列的上帝是这个特定的盟约守护者的主。

其次,他在第50章10a节中阐述了守安息日之巨大重要性的原因:

耶和华赐给以色列的荣誉是大的,使他们应该在这个节期里吃喝得饱足。

以色列的上帝赋予以色列的拣选的特权再次被唤醒。它是一个荣誉,在地上没有提供给任何其他的民族。安息日是如此圣洁,以致于唯有天上的工作才被允许。它不能被今世的善事所污染,而只可能被来世的美善之事所充满。

第三,在第50章10b至12a中简要讨论了被允许的天上的工作(敬拜)

在这日要安息,不做任何属于人的后代的劳碌工作,但焚烧乳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供奉和献祭除外……唯有这项工作应在安息日在耶和华你的上帝的圣所中完成。

在安息日实际上禁止的并非工作,而是劳碌。“敬拜”这个词毕竟可以译作工作。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另一种类的工作。

第四,在第50章12b至13a中列出更多被禁止的工作类型。作者指出,

……这日无论何人做任何工作,或旅行,无论在他家中或任何其他地方耕种(他的)田地,并且无论何人点火,或骑在任何野兽上,或乘船出海,或无论何人击杀或宰杀任何物,或屠杀一头野兽或一只鸟,或无论何人捕捉一头动物或一只鸟或一条鱼,或无论何人禁食或在安息日发动战争……

不能成为《禧年书》作者设想的守约会众的一部分。正如我们随后将要看见的那样,马加比战争将对那时不同的犹太社群形成一个特殊的挑战。他们所有人都会以不同的方式应对这些问题。一些人会从根本上改变他们安息日的做法,而一些人会适度地如此做,并且一些人(例如本群体)将保留这种传统的解释,并成为处于妥协时代的人们当中的一位见证人。

第五,在第50章13b节中伴随总结/结论的是对违背安息日的惩罚的一个严历的提醒,以色列人的后代对于耶和华的土地的拣选上的责任,对安息日来自天上的一个铭记,以及正确数算或分割时间:

在安息日中做这些事中的任一件的那人要死,因此以色列的后代应该遵照土地安息的条例谨守安息,就如写在法版上的那样,祂交到我手上,我应为你写下季节的律例,以及根据他们的日子划分的季节。在此,这是对日子划分的完整叙述。

在正确的日子守正确的节期是核心,而不是在第二圣殿晚期犹太社区中至少一些代表的头脑中的非核心问题。干犯安息日的惩罚是死,再次表明律法在一般意义上和属于它的盟约记号的至高性。即使是“偷盗”(利6:2-7),和甚至“强奸/婚前性行为”(申22:28-29)都会受到惩罚并伴有矫正的行为,但干犯安息日的人则将处以极刑(死亡),人不得不承认,与许多其他诫命相比,这条诫命有着不成比例的重要性,因此要考虑它对于以色列百姓意味着什么。

注:

1 关于次经(Apocrypha)和伪经(Pseudepigrapha)的实际组成由几种思想流派。也就是说,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对这些名字的定义有所不同。次经,即与正典书籍的年代相近的那些书籍,被天主教的神学家称为“第二正典”(deuterocanonical)。伪经是在第二圣殿晚期的藏书,通常以圣经人物为其作者。这些术语在许多方面已经过时,有时更易引起混淆而无任何帮助。

2 见 Nickelsburg, 的《犹太文学》, 79。

3 见 Allen Lane, 《死海古卷英文全集》(New York: Penguin Books, 1997), 507。

4 见 Nickelsburg, 《犹太文学》, 73。

5 James VanderKam, 《禧年书》,《锚圣经字典》, 卷三 (New York: Doubleday,1992), 1030。

6 有趣的是,这些都是在耶路撒冷聚集的犹太基督徒写给归主的外邦人的信中所提及的他们可做或不可做三条禁诫(徒15:20, 29)。

7 见 Everett Ferguson,《早期基督信仰的背景》(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3), 451。

8 见 Doering, 《安息日的概念》 190。

9 同上。

10 Erub是一个特别的结构,由多个相近居住的家庭共同拥有并共享,这种结构允许以在技术上不违背安息日诫命的方式在家中拿进拿出食物。

11 Wintermute, 《禧年》 38。

12 这是对“大马士革文件”的另一个链接。

艾利·拉撒路-艾森伯格博士发表于2016年7月9日

翻译:Λίλια|校对:Παύλος

阅读原文:Book of Jubilees and Sabbath

题图版权归于Jan Voerman, 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